大多数的人都希望可以拥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婚姻生活,可以和心爱的人白头到老,恩爱久久,一生一世相濡以沫,但是现实生活中,夫妻间因为生活上的矛盾不可调和,最终导致离婚或者分手的状况也比比皆是,甚至还会牵扯到彩礼的问题。
我们都是知道结婚的彩礼钱是男方迎娶女方的凭证,男方一旦支付彩礼钱,那么彩礼就归女方及其父母所有,但是如果碰到3种特殊情况,彩礼必须归还。
如果男女双方并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只是订婚了或者商议了结婚事宜,不管有无领证,男方都可要求女方退还结婚彩礼。
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他们就不属于法律真正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那么分手之后,结婚彩礼需归还给男方。
如果女方要求的是天价彩礼,男方因为支付而导致生活水平的下降,甚至发生了生活困难的现象,那么按照法律,可向女方索要这笔彩礼钱。
对于是否需要返还的问题,应该以男女双方之间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如果男方支付结婚彩礼后,没有和女方缔法律上的结婚姻关系,原则上女方应该把彩礼返还给男方;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结婚登记了,并且共同生活过,那么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