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根据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合同,达成解除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退还¥5000元整定金给予甲方。
第二条: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个工作日内,将根据合同定金数额,所取得的定金款共人民币:¥5000元整。退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退还前述费用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账户后,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定金形成的债务债权即全部清结。
第四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
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第五条:基于本次退款以双方自愿为原则,所以,签订协议后起,双方均不能于公众场合、媒体、网络平台、杂志媒体等资讯场合谈论该次事件相关,如经发现,视同构成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权。要求在本地平面传媒刊登道歉声明。并保留追究请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互相监督。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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