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日期:2016年10月20日 修订日期:
一、对ICU、新生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有创治疗、输血、镇静期间患者、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老年人、7岁以下儿童、手术病人、产妇、病危的患者等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标识。
二、对患者进行各种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方式核对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1.住院患者身份识别:在病区内使用床号、姓名两项核对患者身份;出病区时使用科室、床号、姓名三项核对患者身份。2.门诊就诊患者身份识别: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核对患者的身份。3.出现同名同姓时,可追加住院号或就诊卡号进行确认。 三、实行双向核对法:病区医护人员除核对床尾卡与腕带外还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进行有效沟通作为对患者身份的最后确认。询问患者姓名时,清醒患者须由本人说出自己的姓名,不能直呼患者的姓名;对新生儿、儿童、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等原因无法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可由患者监护人代为陈述确认。
四、无名患者身份识别:姓名栏写“无名氏”,同期有两名无法确认患者身份的无名患者分别写“无名氏1”或“无名氏2”,有多名无名患者时用阿拉伯数字依次向后推。急诊留观的无名患者,核对腕带上的“姓名”及就诊卡号;住院的无名患者除核对腕带上的“姓名”外还应核对床号。 五、手术患者身份识别和交接流程: (一)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与手术室护士将病历与手术通知单进行核对,无误后到患者床旁共同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别、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按“手术患者交接单”内容进行交接并双签名,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二)返回病房时:由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共同查对患者基本信息(病历、腕带),确认患者身份;按“手术患者交接单”内容进行交接,无误后双签名。 六、产妇身份识别和交接流程:
(一)进入产房前:由病区护士与产房班护士共同核对产妇腕带信息,交接产妇产程进展情况,确认无误后在“产程记录单”上双签名,进入产房。
(二)返回病房时:产房班护士确认转运工具安全,携带病历护送产妇及新生儿至病房,与病区护士核对产妇及新生儿性别与腕带信息,交接产妇及新生儿情况,无误后在“产后12小时监护记录单”及“新生儿记录单”上双签名;并与产妇共同核对新生儿性别、腕带信息,确认无误后产妇在“新生儿记录单”上按手印。
七、急诊、病房、重症医学病房(ICU、NICU等)、新生儿室之间患者识别: (一)由首诊护士建立腕带,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
(二)提供病人病历、入院卡,与科室护士交接,共同核对病人身份信息(按以上第三条执行),评估患者病情并填写“患者转科交接护理记录单”,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八、做各种辅助检查及治疗时,直接与患者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患者身份识别。
HL-019:腕带标识使用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6年10月20日 修订日期:
一、对ICU、新生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有创治疗、输血、镇静期间患者、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老年人、7岁以下儿童、手术病人、产妇、病危的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手术前、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医务人员辨识患者身份的一种方法。
二、“腕带”信息字体清晰、内容完整,转床、转科患者必须及时更新腕带信息。
三、佩戴“腕带”前必须经2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有损坏,及时更换,病人出院时应取下腕带。
四、不同颜色的腕带表示不同患者,所有外科手术、有创治疗患者佩戴蓝色腕带,急诊抢救、病危患者佩戴大红色腕带,老年人、ICU、意识不清、输血、镇静期间患者、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佩戴黄色腕带,产妇 、7岁以下儿童、新生儿佩戴粉色腕带,手术患者在麻醉苏醒并度过危险期后摘除。
五、新生儿必须佩戴“腕带”,其内容包括新生儿母亲姓名之子或女、性别、体重、出生日期、住院号、床号,同时做好与家属的核对工作。
六、对无法确认患者身份的无名患者,姓名栏写“无名氏”,同期有两名无法确认患者身份的无名患者分别写“无名氏1”或“无名氏2”,有多名无名患者时用阿拉伯数字依次向后推。
七、给患者佩戴腕带标识时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其重要性,取得对方的合作,嘱其勿随意取下。
八、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上肢,特殊情况的佩戴于下肢,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松紧适宜(可容纳一指)保证局部血运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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