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本市24所普通高中启动天津市特
色高中实验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津教委[2011]148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12.26 【实施日期】2011.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本市24所普通高中启动天津市特色高中实验项目的通知
(津教委〔2011〕148号)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发展学校的办学特色,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的综合实力,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天津市特色高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11〕39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特色高中创建活动。经学校申报,区县教育局推荐,天津市特色高中咨询评审专家组认真论证和评审,报我委领导批准,同意24所学校正式启动特色高中实验项目。
启动天津市特色高中实验项目,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一项重要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 / 2
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特色高中实验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给予实验学校
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及时解决改革试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实验学校的校长要亲自领导特色高中试验,把实验工作纳入学校建设的整体规划,严格遵循特色高中创建的基本原则和《实施方案》确定的操作步骤,确保项目实验顺利进行。 附件:天津市特色高中实验项目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1年天津市特色高中实验项目一览表 序 1 区县 和平区 学校 第一中学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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