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常见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几种

2022-12-07 来源:花图问答

根据我们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受贿罪的行为方式包含索贿和收受贿赂。

具体而言,索贿是指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的向他人索取财物。

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

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因此那么《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一、如何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董事、监事、职工、其他企业职工或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采购拿回扣有被供应商举报的吗

采购拿回扣有被供应商举报的。采购拿回扣这种行为属于收受贿赂的违法行为。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的规定。这种发生在经济往来活动中的受贿,理论界称之为经济受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