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诉讼请了律师,当事人可以不出庭。除了离婚等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的案件需要当事人必须出庭之外,其他都是可以由其代理人出庭的。
根据我国的民法规定,民事诉讼中请不请律师是个人自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请了律师的话,自己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自己无需出庭,当然也可以出庭。如果没有律师,是必须自己出庭的。只有一个例外,就是离婚类的案件,不管有没有律师,双方当事人都要出庭。
如果不涉及身份关系,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牵扯人身性如离婚案件只能一般代理,需要当事人出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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