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应该写明下列内容:首先写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承包内容以及工作地点;写明工程价款的支付以及期限;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24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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