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成立之前所形成的债务,如果公司最终成功设立,则由新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未能成功设立,则由发起人承担责任。发起人在股份公司成立过程中承担费用承担责任、返还股款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出资人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在公司成立之前所形成的债务,如果公司最终成功设立,则由新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未能成功设立,则由发起人承担责任。
一、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二、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承担什么责任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拓展延伸
公司未成立时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未成立债务由发起人承担,未成立的公司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因此不能承担民事权利义务。那么,因公司设立而产生的债务自然就落到了发起人的身上。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语
在公司成立之前所形成的债务,如果公司最终成功设立,则由新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未能成功设立,则由发起人承担责任。发起人承担责任有费用承担责任、返还股款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出资人只需承担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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