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企 业 名 称请申请人根据企业实际变更事项填写下表(未发生变更的事项请勿填写)变 更 事 项 名 称企 业 名 称变 更 前变 更 后(企业公章)工 商 营 业 执 照 住 所 市 区(县)注 册 资 本 金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请勿填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册数编号) 市 区(县)万元万元企 业 注 册 类 型(根据营业执照的注册类型在□中画√) □国有 □ 集体 □私营 □有限责任 □外商 □港澳台 □个体 □其他 (请注明) □国有 □ 集体 □私营 □有限责任 □外商 □港澳台 □个体 □其他 (请注明)法 定 代 表 人姓名职务 职称姓名职务 职称姓名职务 职称姓名职务 职称姓名职务 职称姓名职务 职称企 业 负 责 人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申请人签名:联系电话:20 年 月 日
以下由受理变更部门填写,申请人请勿填写企业原注册地相关省直部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公章)企业现注册地相关省直部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公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大厅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在表中注明,不再另行出具其他文件;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审核企业上报的“资质动态考核系统”数据,审核无误并上报省厅后,方可在审查意见栏中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主管科室印章。3、本表需正反印于同一页纸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