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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离婚对方隐藏财产

2024-06-19 来源:花图问答

对方的下列行为可能是在隐藏财产: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这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2.买房时以各种离婚房产证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3.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

一、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买房子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一方以婚前财产购买房屋并且自己名下的,应当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2、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后要怎么分配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有如下:

1、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三、离婚后房产如何处理

离婚后共有房屋的处理为: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双方的共有住房。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没有还清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承担。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买房,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平等分割。

2.一方付首付款,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时平均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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