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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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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23:41

建筑工地的工人报销工伤保险的办法:先由单位或者职工一方依法去申报工伤;然后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支付医疗费的单据等材料;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核定的费用来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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