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3 04:1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05:42
*机关要求各户籍部门接听咨询电话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答复群众。接听咨询电话时必须使用市局纪委制定的《信访窗口单位行为举止和文明用语规范》规定的文明用语,严禁使用群众反感的不文明用语。接听咨询电话要热心、耐心、细心,坚决防止出现态度冷、硬、横、推等问题。市局人口管理处将设置监督电话,调查核实群众投诉的问题,电话号码是:87680033。 各*分县局人口处科和户籍派出所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统一为每天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00—17: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户政咨询电话如下: 东城*分局 84081105(65258800—8620) 西城*分局 83995050(83995045) 崇文*分局户政大厅67170684 宣武*分局户证大厅831174 朝阳*分局 85953832 海淀*分局 82519670 丰台*分局 83299025 石景山*分局 68665430 大兴*分局户政大厅 69260224 通州*分局69555957(69553696) 顺义*分局 69421843 昌平*分局 784582 房山*分局 81380080 门头沟*分局 69842594(69865327) 怀柔*分局 687691 密云*县局 099591 平谷*分局 999698-52118(69961677) 延庆*县局人口科811978 燕山*分局户证大厅 80343996(69343142) 开发区*分局 67871650 清河*分局85225040-5113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07:00
没问题,拿着房产证和原户口的迁出证明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08:3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市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非本市生源提供中组部、人事部、市人事局出具的报户口介绍信,市局或分县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3 10:26
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