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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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3-18 17:31
一般纳税人计算,应当注意进项票的认证、进销的抵扣金额、应缴纳的以及进项税转出的有关情况。需要注意,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
一般纳税人的计算可以参照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
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在上述公式中,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的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税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4:39
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即属于一般纳税人,否则即为小规模纳税人。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现在有很多给小微企业提供周转经营贷款服务的平台,比如度小满金融,度小满金融将切实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落到实处,旗下信贷服务品牌有钱花全面支持小微生产经营,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有钱花,满足小微经营周转需求。据悉,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计为小微企业主发放数千亿元贷款,资金周转就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5:57
自2017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 、6%、0%等。
1、适用16% 税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10% 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3、适用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4、适用0%税率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的*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税额。
基本示例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专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7:31
一般纳税人的*计算可以参照以下公式: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的*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税额。
基本示例: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专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的通知》: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
适用17%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13%税率(2017年7月1日,国家取消13%税率改为11%):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适用11%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6%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财政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率有关*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税率结构,取消13%的*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税率从11%降至10%。
*——百度百科词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9:23
(一)*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的,为开具*的当天。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销售额的界定
1.销售额是否含*
(1)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2)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价外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包装费、优质费等)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计入销售额。
(2)下列项目不属于价外费用:
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②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a)由*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性基金,由*或者省级*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b)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c)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3.包装物押金
(1)收取的1年以内的押金并且未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未逾期),单独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
(2)收取的1年以内的押金但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逾期),单独核算的,应并入销售额(视为含税收入),按照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税。
(3)收取的1年以上的押金,一般应并入销售额(视为含税收入),按照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税。
(4)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中征税。
4.商业折扣
(1)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
(2)未在同一张*上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5.以旧换新
(1)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金银首饰除外),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2)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的全部价款征收*。
8.直销方式
(1)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
(2)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9.组成计税价格
(1)不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征收消费税的(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三)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凭票抵扣
*专用*(含货物运输业*专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
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
税收缴款凭证
(1)*专用*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为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专用*”(含货物运输业*专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上注明的*税额。
(2)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
(3)税收缴款凭证
*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额。
2.计算抵扣
(1)购进农产品,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的,凭票抵扣。
(2)购进农产品,未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的,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四)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业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非正常损失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五)特殊问题的处理
1.进项税额转出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事后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应将该项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转出,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2)因进货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2.兼营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21:31
简单地说,*属于价外税,只要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所购销的货物其实都是含税的货款。因此在计算收入时都要把*剔除,即:
价税合计/1.17=不含税价款,
(就是含税货款中剔除*)
不含税价款*17%=*
(销项税或进项税)
(购入时是进项税,销售时是销项税)
购入:10000/1.17=不含税货款8547.01
8547.01*17%=*(进项税)1452.99
销售:15000/1.17=不含税销售额12820.51
12820.51*17%=*(销项税)2179.49
应交*=销项税2179.49-进项税1452.99=726.5
如果按你所说货款减去税金,即不含税价款。比如进货,就是用:
含税价10000-进项税1452.99=不含税价款8547.01.
即*计算公式为:价税合计10000/1.17*17%=*(进项税)1452.99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
购入时,虽然不分开进项税,但是也是含税的。只是因为规模小,国家规定不让抵扣进项税。
因此要将价税合计全部记入存货。比如上例中购入10000,全部记到存货成本中,不剔除*,因为国家不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抵扣进项税。
销售时,按3%的征收率计算*,即:
价税合计/1.03=不含税销售额,(就是含税货款中剔除*)
不含税销售额*3%=应交*。
比如上例中销售15000。即:
15000/1.03=不含税销售额14563.11
不含税销售额14563.11*3%=应交*436.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财政收入。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23:55
对于一般纳税人,其应纳*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用公式表示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额,其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给销货方的*额。其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所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买价×税率
当期应纳税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纳税人除了在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计算销项税额外,在发生以下各项视同销售行为时,也应计算销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或: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额。
另外,对于下列三项业务,虽不能取得专用*和完税凭证,但也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其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所列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3、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收购废旧物资,且不能取得*专用*的,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9 02:37
首先你是一般纳税人,开出去的票分普通*和专用*。
专用*比较容易理解,就是价款和税金是分开的,一目了然。
而普通*其实他的金额里面也包含了税金,只是没有分开而已,也就是说,你开出去的*总金额里,已经包含税金了
例如:销售收到收入11700,你开专票的时候,就会将1700的税金和10000的收入在税票上显示出来,分开计算的
如果是*普通*的话,那上面只有11700,但是你要知道,那是含税价,你的税金=11700/(1+17%)*0.17=1700
11700/(1+17%)是将你的金额换算成不含税金额,再乘以17%的税率,得到应交税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9 06:58
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9 11:53
税负率=(*销项税-*进项税)/不含税销售额你给出的几个数字逻辑关系不太匹配。假如说,你的已交应纳税额:15052.23,不含税销售额130万。那么税负率为15052.23/1300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