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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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2:55
一、广东通用机打*税率是3%。2020年3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税率为1%。
二、因为目前仅有*起征点以下的存量小规模纳税人,可暂继续使用通用机打*开具*。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的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暂停预缴*。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
四、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4:1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您好!您的问题我这边已经看到了,正在努力整理答案,稍后五分钟给您回复,请您稍等一下~
如您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38号)第二条规定,*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决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发生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