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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丢失怎么办,能够补办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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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0 23:42

档案丢了能补办。档案丢失补办方法如下:
1、档案丢失首先你得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一定要加盖公章。
注意:有工作单位的找工作单位开这个证明,如果是在学校丢失的,由学校出具,如果是在人社局丢失的,由人社局出具。
2、拿着开好的遗失证明,自己写一个档案补办申请,到学校盖章并签字。(提前和学校沟通好,免得白跑,浪费时间)
3、按照学籍档案内的材料一一补办,通常只要补办这些主要材料就可以了: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面貌信息、体检报告、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奖惩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有的文件可以打印盖章,有的则只能复印盖章。
4、补好以上资料后交给学校审核,审核之后学校会在档案袋外加盖公章,然后交给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录入,并且密封。
以上就是档案补办的一般流程,如果自己没有时间回学校办理,也可以找人代办,但是要和学校沟通好,并且让代办人带上你的写的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档案丢了的影响如下:
1、如果从事的是特殊工作,没有个人档案,就无法办理办理退休。即便不是特殊工种办理退休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2、在退休后,会根据缴纳社保的年数计算领取养老金的金额,如果没有个人档案,就无法准确计算能领取的养老金额;
3、如果有考取公务员,进入事业单位或者参加研究生考试的,没有个人档案这些事情都不能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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