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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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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从2002年开始,就读于我省大中专院校的广东生源学生,入学时不需将户口迁入院校所在地。就读于省外大中专院校的广东生源学生和就读我省大中专院校的非广东生源学生,按照国家现有规定,入学时必须将户口迁往就读学校。
被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广东生源学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登记,*派出所在《录取通知书》上填写该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新生入学后,只办理暂住登记,由学校统一造册,交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备案。
被省外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广东生源学生和被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的非广东生源学生,凭有关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将户口迁往录取学校;院校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凭户口迁移证和盖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在我省的*部属院校在外省招生的,应凭盖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新生名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市属的由市招生办)出具的入户证明以及《新生录取通知书》办理集体户口手续。

热心网友

如需迁移户口,可凭大中专院校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人份证等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热心网友

最好不要迁户口,我办这方面的事多了,十个迁的九个后悔,那都是意想不到的麻烦,只有一个好处,就是身份证丢了补办起来方便些。

热心网友

拿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去办理户口迁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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