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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的两个最主要因素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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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6:26

(一)外因:
1.化学致癌物,如多环芳烃(主要存在于现代工业和现代交通工具所排放的废气及香烟、熏烤食品);
2.芳香胺及偶氮染料类(存于纺织印染、化妆品中);
3.亚硝胺类(广泛存在制食品中);
4.金属类(石棉制品中含有多环芳烃化合物和含铬量高,两者均可致癌)。
5.物理因素,如电离辐射(包括职业性和医疗性照射);长期暴晒阳光等。
6.生物因素,如黄曲霉素(存在于发霉花生、玉米中);病毒(人类疱疹病毒、EB病毒、乙型肝炎病毒等);寄生虫(吸血虫等)。
(二)内因:
1.机体免疫功能低下:大量、长期应用激素;
2.神经系统紊乱(精神长期紧张及情绪不佳,致内分泌失调);
3.遗传因素(肝癌、鼻咽癌等带有家庭遗传现象)。
(三)最主要原因:机体基因(DN*段)缺陷,导致基因突变,细胞异常增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6:27

内因与外因
或者,以下的答案更完整
因素早在50年代专家就明确指出,吸烟者发生肿瘤的危险性为非吸烟者的10倍,其危险性随着吸烟量的增加而增大。吸烟不仅与肺癌有关,也会引起其它一些癌症,它使发生喉癌的危险性增加到8倍,口腔和咽部的癌症增加到4倍,食管癌及胃癌增加到3倍,膀胱癌和胰腺癌增加到2倍。香烟中的烟焦油具有化学致癌性,因此,吸烟引起癌症的总比例约为30%左右。

(2)酒精致癌因素过量的酗酒与肝癌及食管癌、贲门癌、胃癌及口腔部癌、上喉部癌症的增加有很大的关系。肝癌的增加可能与肝细参予酒精代谢有关。食管癌、贲门癌、胃癌及口腔上喉部癌还与吸烟有关。饮酒与吸烟的双重效应不只是简单的叠加,可能还起协同作用。因为酗酒者也还常常大量吸烟,所以,在与吸烟有关的癌症中,酒精的致癌机制可能是酒精对上皮组织的直接作用,这种溶液剂可能促进烟雾中的化学致癌物向机体靶组织释放。

(3)环境致癌因素这类致癌因素主要是环境被致癌物所污染。人们在生活中所接触到的致癌因素,如空气、土壤、水等途径进入人体造成的危害。环境污染所引起的癌症死亡率占总癌症死亡率的20%左右。大气的污染与肺癌较密切。国内许多研究一致认为,肺癌的发病率,城市高于农村,城域越大肺癌的发病率越高。

(4)病毒感染因素关于病毒在人类肿瘤中的作用,过去曾经有过较大争论,不少人持否定意见。但是现在,病毒在肿瘤发生中的作用已经得到肯定。与人类肿瘤密切相关的病毒有乙型肝炎病毒、乳头状瘤病毒、EB病母及T系淋巴系病毒,免疫缺陷病毒等。例如,单纯疱疹样病毒和人类乳头状瘤病毒是两种与人类宫颈癌有密切关系的DNA病毒;人类T系淋巴系病毒I型可以引起一种特殊型的人类白血病,即T细胞白血病淋巴瘤。

(5)职业因素这类因素是指在人类劳动生产环境中存在着可引起劳动者发生癌症的因素。职业性致癌因素与人类癌症的发生的关系已经比较明确,如石棉工人中的肺癌和间皮瘤、氯乙稀聚合工人中的肝血管肉瘤及橡胶工业中暴露于溶剂的工人的髓性白血病等。近年来,人们日益关注环境中化学致癌物及其与人类健康的关系,并进行了大量研究。

(6)遗传因素环境致癌物在人体组织中的作用无疑会随宿主遗传素质不同的改变。偶而也会发现一些肿瘤具有家族性或遗传达室的现象,有时这种形式甚至表现得相当明显。因此,肿瘤与遗传因素的关系,是当前肿瘤研究的另一个重要课题,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能取得突破性进展,阐明其机制,推动肿瘤防治的更快发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6:27

恶性肿瘤的病因,指的是肿瘤发生的原始动因。它包括内源性因素和外源性因素。内源性因素指的是机体内部结构和功能的改变,如遗传、免疫、代谢、神经体液调节等。外源性因素,主要指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界中的各种致癌因素,如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致癌因素等。一个强烈的致癌因素单独作用,虽可引起癌症,但目前认为,癌症是一种多原因引起的疾病。人们在患肿瘤之前,可能接受了一个以上内、外源致癌因素的同时作用,诱发了癌症的产生。在诸多因素中,有起主要作用的致癌因素,也有起次要作用的致癌因素。正是由于这些不同致癌因素的共同作用,才造成在同一致癌因素作用下,并非每个人都会患该种癌症。如在某种癌的多发区内人人都可能受到致癌因素的作用,但并非每个人都患癌症。这就说明癌症的发生还需具备一定的发病条件。这里着重介绍一下有关致癌物的物理和化学因素。

物理致癌因素包括:

(1)放射线:如接触Y、p射线,中子射线,X射线等,即使是少量,也有引起癌的危险。放射线的致癌作用与其剂量、时间和放射方式有关。放射线引起的癌瘤有白血病、皮肤癌、骨肉瘤及淋巴系统恶性肿瘤、甲状腺肿瘤,其中最常见的是白血病。放射线的致癌机理可能是射线引起细胞核内DNA(遗传物质)链的损伤,在修复过程中,DNA链发生畸变,使下一代(子代)细胞的特性发生改变而成为癌细胞。

(2)紫外线:长期接受紫外线可引起皮肤癌。临床观察表明,长期在阳光(阳光中含有大量紫外线)下曝晒的部位,其皮肤癌的发病率较高,尤其是白色人种。

(3)某些纤维:人与某些纤维,如石棉、玻璃丝等长期接触,可以诱发肺或胸膜的恶性肿瘤。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约50%的石棉肺病人得了肺癌,80%的胸膜间皮瘤发生在曾暴露于石棉尘的人。动物实验也证明了这类物质的致癌作用。

(4)慢性机械*和创伤:这可能仅仅是促癌因素,它可以导致组织的慢性炎症和非典型增生。在有致癌因素作用的条件下,可诱发组织的癌变。

化学致癌物

化学致癌作用中人和动物的家族、种属、品系与个体差异,以及其器官与细胞特异性的主要原因都与化学物代谢活化不同有关。以研究遗传因素决定的代谢酶系的多态性的生态遗传学,也由此而成了研究肿瘤形成的环境因素与遗传因素之间关系的交叉点。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再加上其他方面的证据,使长期对立的两个肿瘤病因学派(环境因素学派及遗传因素学派)逐渐融汇贯通,使人们的认识也深化了一步。

化学致癌物的种类繁多,性质与作用机理多样,致癌作用的强度又相差悬殊,其分类很难。

癌症病因的综合作用,就是说人类癌症的发生,很少是由单一致癌因素引起的,而多数是两种或两种以上致癌因素和促癌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当然其中有起主导作用的因素。也有起辅助作用的因素。例如肝癌的发生与水之中的致癌物质及肝炎、黄曲霉素等因素有关;肺癌与吸烟、大气污染有关;子宫颈癌与早婚、多婚、多产、男方包皮过长和性生活过频有关系等。

癌症病因的综合作用,实际上为癌症发生设置了障碍,而为防治癌症创造了条件,只要消除致癌诸因素中的一个,即可防治癌症。

我国大规模的癌死亡及发病调查数字表明,各地的恶性肿瘤发病率不完全一致,有地理分布特色。但从全国来说,常见而又重要的恶性肿瘤有:肺癌、胃癌、食管癌、肠癌、肝癌、宫颈癌、乳腺癌、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鼻咽癌等十大肿瘤。其中以肺癌、胃癌、食管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最为多见,约占全部恶性肿瘤的70%-80%。男女老少,任何年龄都有患癌的可能,患癌的危险性一般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但也受居住环境,生活方式,遗传因素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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