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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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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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流产、引产类
1、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药物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00元。
2、妊娠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00元。
(二)妊娠及分娩类
1、正常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300元(含产前检查费)。
2、难产及剖宫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200元(含产前检查费)。难产包括:臀位牵引术、产钳助产术、胎头吸引术。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增加300元。
(三)计划生育手术类
1、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120元;
2、放置或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120元;
3、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复通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400元;
4、输精管结扎或复通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30元。
(四)剖宫产术中实施其它手术类
剖宫产术中遇其它手术,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分别增加500元。
说明:1.生育生活津贴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2.符合计划生育晩育(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
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增加2个月生育生活津贴;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享受15天护理假工资。
3.行剖宫产术同时施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囊肿)等其他手术的,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分别增加500元;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分别增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