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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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8:02
(1)这一行为并不合理,因为借款人企业不提供全套财务报告,不符合银行贷款审批标准;
(2)借款人当然愿意提供对企业有利的信息,帮助贷款审批通过;相反,对企业不利信息,企业所有人不愿提供;如果银行在财务信息不尽满意时,借款人可以依靠优质贷款项目、较为可靠、充分的抵押或保证、自身良好的信用记录等加强银行资金支持的信心,也是有较大概率获批贷款的;
(3)主要为三类信息:财务信息、企业信用记录、个人信用记录(企业实际控制人等);
(4)银行获得业务机会和业务收益;企业获得资金融通,提高企业资源使用效率。
其实中国银行的中小企业“信贷工厂”模式,适用范围较广,成功概率较高,值得一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8:02
首先:第一个问题:王总不提供其他的财务报表这一行为对于他和公司来说是合理的,因为他要保护自己企业的财务信息不外露,但是对于银行来说是不合理的,首先银行需要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合理性的分析,简单了解企业运营的基本状况,资产、负债、现金流和其他财务指标,并根据企业的收益和预期收益进行合理的评估,将所有信息汇总给予企业最适用的融资产品,但是前提是企业必须配合银行将企业自身的真实状况进行告知。
第二个问题:所有者愿意提供给银行的是已经通过合理避税手段审计过后的财务信息,而企业自身的内部报表是企业最不愿意冒风险提供给银行的。
第三个问题:在申贷前期,银行需要的是企业超过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即期报表,加上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等相关重要的帐务资料,而且还需要现场查看企业的经营环境或存货等实物,总之越是彻底的披露企业自身的家底,通过审批的机会就越大。相反越是遮掩,越是无法取得银行信任和获批。
第四个问题:银行和企业之间没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共同利益,只可以说是各取所需,实现共赢的局面,企业需要资金,银行需要业务和收益,只有银企合作才可以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