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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缴存的公积金,可以支持外地买房贷款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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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0 00:47

可以。
一、北京公积金能异地贷款买房吗?
可以,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户口的所在地买房,申请人必须是所买房屋的产权人或者是共有人;
2、申请人已经连续正常缴纳了至少六个月及以上的公积金;
3、申请人以及配偶不存在没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另外,申请人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钱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我们买房打算用公积金贷款,那么一定不要在贷款之前动用公积金,原因在于公积金的额度与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数额及缴纳时间息息相关,如果再贷款之前轻易动用公积金,很可能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公积金贷款对于提前还款存在相关规定,如果我们想提前还款,应该在还贷满一年之后才能申请,而且归还的金额应该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务必按时还款
购房者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中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之前务必足额将应还款项存入还款账户,一定不要出现逾期的情况,以免让个人征信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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