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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被催款,要求23号上午10点之前必须全额还上,否则直接起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0:27

我来回答

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59

你好.这种电话一般是第三方催债公司的,现在的银行信用卡,逾期款项银行都是委托给第三方的,第三方采用什么手段他们根本不管的.
从你描述,他们的法务部也是吓唬人的,,既然是起诉,说明是民事纠纷,是*的事,关*什么事呢?即使执行也是*的执行厅的事,几千块钱,*也就查封你银行账号而已,不会抓你的,至于第三方,正规的也就吓唬吓唬,为几千块钱他们也不会真出黑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00

最快回答的那人不厚道,我经历过这事,他们真会起诉的,*真的登过我们家的门,而且我欠的金额比你的还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00

交行被催款,要求23号上午10点之前必须全额还上,否则直接起诉,如果欠款不还的,银行方面是可以起诉*,要求欠款人偿还欠款的。
1、如果是银行向*提起民事诉讼的,则*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向*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01

为确保真实性,防止被诈骗,你直接去交行的网点问柜台人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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