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2:1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8 00:17
一般情况下,*的购买方是付款人。
在财务工作中,根据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从开具**方的角度规定对外开具*原则“三流合一”,所谓“三流一致”,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劳务流)相互统一,即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收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如果三流不一致,将不能对税款进行抵扣。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8 00:17
你的说法正确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