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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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6:43
领养孩子需要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手续证明,收养人需要年满三十岁,无子女等条件。收养要符合法定程序,即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5、健康检查证明;
6、因被收养人的种类不同,还要出具不同的证件证明材料,如社会弃婴要*门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捡拾报案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要提供送养协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