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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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08:02
现就2016年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通知如下:1 .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根据国家和省“提升工程”计划,到2017年底,我省需要完成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全部100万名教师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的培训任务。目前只完成了10%的训练任务,进度缓慢,应该能如期完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作为2016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国家、省“提升工程”计划和本地实际,科学制定2016年“提升工程”实施计划和方案,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培训规模,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今年培训教师人数不低于当地中小学教师总数的45%。要细化年度培训量,层层明确任务,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任务。各级“提升工程”办公室要精心组织,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各培训机构要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培训工作。2.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1)组织教师对标准化“提升工程”管理进行诊断性评估和选课。根据《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粤教跟进函〔2014〕59号)要求,省“提升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参评教师诊断性评价。各地要督促落实培训机构平台和省级“提升工程”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二)大力推进混合培训“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由各地市组织实施,具体由各市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共同实施。各地要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与各级“工程办”、培训机构和中小学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整体推进。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教师办〔2016〕1号),以乡村教师为重点,规范培训流程,创新完善线上调研与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确保教师学用结合。要加强对不具备网上学习条件的乡村学校的培训,为乡村教师提供持续的现场指导,确保培训的有效性。(三)加强培训质量监控和绩效评估各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提升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工作质量。要加强培训机构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机构;加强对中小学校本研修的监督检查,确保校本研修落到实处。市县“推进工程”办公室应通过“省级平台”向省“推进工程”领导小组提交月度工作进展、项目数据和质量报告。(四)做好学时审核登记工作。培训结束后,市县应及时做好培训评估工作。具体来说,培训机构将对教师在线培训的效果、校本实践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情况进行联合评估。培训评估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注册继续教育80学时。全省统一制定培训证书模板(电子版),由培训机构会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发证书。各地要依托“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登记,具体由培训机构负责学时登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学时审核。跨年度培训学时可分年度注册,年度学时分配比例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培训计划自主确定。(五)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推广为进一步推进“培训-评估-应用”工作,我省将选择建立一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示范区、示范学校、示范网络研究社区,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组织全省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成果的评选和展示。各地要以此为契机,进行全面创新,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机制。在培训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信息技术应用论文、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实例和微型课程评价活动,做好与“一位教师、一节精品课、一位教师一节课”活动的衔接,营造良好的应用氛围,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第三,加强监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今年,省*将“发展互联网+教育”列为省督导范围,“提升工程”是重点内容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确保今年“提升工程”任务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省教育厅将建立“提升工程”进展月度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市“提升工程”工作完成情况。同时,各市、县(市、区)推广情况将作为当地“强师工程”奖补的重要考核因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相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责任,加快工作落实。四。相关要求(一)强化经费保障。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地“提升工程”教师培训;学校应当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提升工程”培训经费,为教师参加培训和信息技术应用提供条件。(二)做好进度报告。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广东省“提升工程”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计划表》(见附件1),于每月5日前通过“省级平台”将本地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提升工程”办公室。(3)加速工作。未完成机构遴选的地市,须在今年5月15日前完成培训机构评估或招投标工作,并将《广东省“提升工程”培训机构备案表》(见附件2),以及培训机构的产生方式、公示和遴选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市教育局公章)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和省“提升工程”办公室备案。(4)加强工作指导。省级“提升工程”办公室要加强对“提升工程”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培训,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热情提供服务。各地在开展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教育厅和省“推进工程”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