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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理赔金额超过其所交的保险费额怎么办?由谁来支付超出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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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9:31

朋友你好!
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中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赔偿最高限额:12.2万元,所以,交强险以内的赔偿内容,你需要拿上资料到保险公司去审核,审核通过的,保险公司才能全部理赔!因为你是次要责任,所以,一定要记得先去保险公司进行审核。
至于商业保险赔偿的内容,医疗费部分,凡是医保范围内的,保险公司是可以理赔的,伙食费是需要按照标准进行计算的,假如你是通过调解的,应该会全部理赔的,施救费和车辆损失费是保险公司定损的部分也是可以理赔的,唯一是全部没有理赔的是鉴定费,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你超过交强险部分所承担的全部赔偿费用1万七千元,我估计保险公司理赔的应该在14000-15000元之间。具体的金额,因为没有看到详细的资料,这里不能给你确定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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