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2:0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5:59
诉讼中提出的财产保全,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不是必须,如果没有要求提出担保,申请人可以不提供的。
至于保证金交给谁,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说明,但绝对不可能是交给法官个人的,应该还是交给。
因为如果被申请保全的财产变卖了的,其价款是有人民来保存的。
而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这是只要从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中扣除以赔偿损失。
所以保证金市交给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6:01
当然要转入指定的帐号,法官无权收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6:05
通过在银行的开立保证金帐户向财产保全人收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6:00
当然是,不是法官个人。
通常是拿支票或者拿相关产权证押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6:06
,一般是通过银行收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