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4:34
共6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6:14
在《金刚经》末尾有“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四字偈,它的含义是什么呢?
《金刚经》全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最早的译者是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金刚经》有几个版本,但以鸠摩罗什译本最为流行。《金刚经》后由禅宗所倡导,是禅宗著名的经典。后来,由于该经长短适宜,5000多字的*易于持诵,更重要的是持诵该经功德显著,唐以后诸朝代都有名僧大德推崇此经。著名禅宗大德耕耘导师曾说,持诵《金刚经》具有消灾、解怨、灭罪的功效。诵持《金刚经》的方法是:选择一本大字号易读的、不分段的《金刚经》(世面上留传的有两种:一种为分段的“分为三十二分的”;一种是不分段的)。最好是在每天早晨精神好时,盥洗完毕后,净心地念,一口气念它三遍,念时不要管*的意思(直心持诵,不起分别心,不要默念),念完后把经一合,静心几分钟,看看心有何觉受?只有这样持诵《金刚经》,才有可能证得“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这是持诵《金刚经》的最高境界)的感受,证得这种境界(感受)后,才不会把虚幻的大千世界认作是真实的。因为外在的一切都是心的变现,都是不实的;同时,境又决定了心,佛教说“心本无生因境有,”这是绝对的真理。大家是否回忆看看:我们的思想是不是都是现在或去过所看到、所听到或所触及到的外在而留下来的记忆?如果没有外面的境界,我们会有这些记忆、思想、或念头吗?肯定没有。但我们一般人通常做不到这一点,包括一些修行人,因为心里虽然知道外在的不实,但还会把幻当作真。比如你今天出门跌了一跤,把脚跌破了,很痛啊!你说这是假的吗?今天你做生意亏了本,破了财,你说这是假的吗?你不可能把这些经历看成假的吧,答案是肯定的。为什么呢?如果把世界上的一切或你过去的思想行为都看成是虚假的,那佛教还怎么会劝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如果都是虚假的,那还要什么善恶呢?必竟你所作的善恶之业还在,你所作的善恶业是要结果的。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肯定会说:前头你说是假的,后头你又说是真的,不是矛盾吗?非也。因为佛教所说的“世界如幻”是指:不要执着于过去的恩恩怨怨,过去了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要你把它放下;不要再执着(常想着)它,这才是佛教对世界真实的看法,也是《金刚经》四句偈真正的含义。但是,你说我知道了,可还是做不到、放不下呀。如果白天领导扣了我奖金,晚上回到家里,我在心中还是会愤愤不平的……所以说,历代有许多高僧大德都劝人持诵《金刚经》(或精修禅定),持诵《金刚经》到了最高境界就是“正受”,有了正受,你才能“达世如幻”,你才能放下啊!从今以后,你就不会再执着于过去的恩恩怨怨,也不会耽心未来会怎么样?因为你只活在当下,把一切都放下了,你想:这岂不是人生最幸福、最快乐的事吗?
其实,单说没用,你领悟并实现才是重要的。
参考资料:http://iask.sina.com.cn/b/3309682.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6:14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这几句话太好了!建议您有时间了常常读诵,不理解不要紧,日久会有所感应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6:14
“有为法”与“无为法”相对,指的是一切因缘和合而生的法,即造作法。《俱舍论》:
何谓有为。颂曰
又诸有为法 谓色等五蕴
亦世路言依 有离有事等
论曰。色等五蕴谓初色蕴乃至识蕴。如是五法具摄有为。众缘聚集共所作故。无有少法一缘所生。是彼类故。未来无妨。如乳如薪。此有为法亦名世路。已行正行当行性故。或为无常所吞食故。或名言依。言谓语言。此所依者即名俱义。如是言依具摄一切有为诸法。(T29.2a)
这里以五蕴为例说明有为法:它们是“众缘聚起”,具有“行”(sam!ska^ra,迁流、造作)和无常的特征(其实这就是“诸行无常”,行指有为法),也是名言的所依。
《俱舍论》还说:
唯有为法有因有果非诸无为。(33c)
无为法都无有因。是故无为虽实有物。常无用故无因无果。(35c)
这里以因果性将有为法与无为法的定义与区别阐述得很清楚了。
《成唯识论》:
有为法因缘力故。本无今有。暂有还无。(T31.6a)
基本与《俱舍》的叙述一样,即就有为法的含义而言是因缘合法,就其特征而言是迁灭无常。
在唯识学的五位百法中,除第五位无为法(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不动灭无为、想受无为、真如无为)外,都是有为法(心法、心所、不相应行、色)。
《金刚经》中指出“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就是指出有为法的特征。有为法因其因缘所生之故,具有无常迁流之特征,生住异灭不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6:15
简单的说,一切都是因果,因缘!人生就像一场梦,如电闪过!
虚而不实!为何不珍惜时间好好求得解脱之法呢!
我是这样认为的!只作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6:16
以阿毗达磨为立论依据,主张“法体恒有”,即把世间一切现象分为有为法和无为法两类。有为法是因缘和合的产物,有生(产生)、住(持续)、异(变化)、灭(毁灭)的“四相”。有为法计四种:表现物质现象的,称为色法;表现生理或精神现象的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称心法;各种心理作用称心所法;心、色之外具有生灭的各种现象,称心不相应法。无为法指非因缘和合、无生灭变化的各种现象。据此五法又细分为七十五种,统称五位七十五法。说一切有部在分析色法时,提出了极微(原子)的概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6:16
有为法就是一切世间法。一切业力累积的法,如果您不累积就会减退消失的法。
比如,房子是需要维护修缮的,不然自然就败落。我爱看电视的习惯,长久不看也就不想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