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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发生的基本依据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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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8:59

债发生的依据有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其他的依据。债权因上述依据而产生,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一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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