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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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0:39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不属于*专用发 票,但属于*抵扣凭证。
《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专用发 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0:39
是的,可以抵扣。东莞好管家财税提供,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