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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超过半年,不判决,我该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47

我来回答

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24

如果是一般程序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长是15个月,未到达期限的暂时只能等待,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度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扩展资料:

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情况:

《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度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25

你可以去*问主审法官现在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况,还有,据你所说,应该是一审已经判决了,你们不服,向中院上诉,中院发回基层*重审,这种案子一般都在*的审监庭(审判监督庭),可以去审监庭问什么时候重新开庭进行审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26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如果*采用的是普通程序,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27

民事案件是可以延长的,去*打听打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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