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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人家的模特图片做其它用途算侵权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56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01

  侵权是肯定的。侵犯了著作权和模特的肖像权,所以他们都可以告你。
  要告你他们不必先公证,关键的问题是举证。首先要证明照片是他们拍的,这个不难。关键是要对方要证明你侵权,他们要把你网页用了他们的东西的事实用一些技术手段固定下来,而且还可以在法庭上再现。技术问题我不懂。
  这种事情如果告上法庭,你肯定是败诉的说,所以如果他们会把把证据准备好,你尽量要和对方私了。如果真的上了法庭,估计也没有多少赔偿款。如果对方答应,还是不要打官司的好,浪费精力钱财。而且被别人知道会降低你们店的信誉度···
  最高人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03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7日起施行。

  二○○四年一月二日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二条第二款。

  二、第三条修改为:“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他人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设备或者材料,而上载、传播、提供的,人民*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民事侵权责任。”

  四、第七条改为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著作权人出示上述证明后网络服务提供者仍不采取措施的,著作权人可以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诉前申请人民*作出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裁定,也可以在提起诉讼时申请人民*先行裁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

  五、删除第九条。

  六、删除第十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02

只要让人家看不出来,那就不算侵权。
你这个关键是底图是人家的,服装没有变化,那可不行。别人会看出来的。
自己找个人,照一张照片不好么。 回答者: 爱秋gao | 十四级 | 2011-6-18 11:30
只要与原图片没有明显相同的地方就不算侵权。 回答者: amata3333 | 一级 | 2011-6-18 11:32
通常,我们判断人物的外部形象表现是否构成肖像,应结合其表现的形式和表现的部位来看待。
首先,必须人物形象必须具有肖像特征。一是其表现形式即通过摄影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图像;二是肖像还必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姿态、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三是肖像必须真实可辩、熟知的人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肖像。
所以如果你改别人的肖像使别人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话就属于侵权了。
如果你使用的图片就是要让消费者看到此画能够联想到本人,并且以此来获得利益就是侵权
如果人物没有独一无二的特点 证明图像是他的就不算侵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02

通常,我们判断人物的外部形象表现是否构成肖像,应结合其表现的形式和表现的部位来看待。
首先,必须人物形象必须具有肖像特征。一是其表现形式即通过摄影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图像;二是肖像还必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姿态、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三是肖像必须真实可辩、熟知的人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肖像。
所以如果你改别人的肖像使别人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话就属于侵权了。
如果你使用的图片就是要让消费者看到此画能够联想到本人,并且以此来获得利益就是侵权
如果人物没有独一无二的特点 证明图像是他的就不算侵权

既然发现了 你就不要不要用了
你图片的肤色和头部一看就知道是改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03

算侵权,属著作权,肖像权都有一点的。就象音乐一样,在哪一小拍一样都是侵犯了著作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03

用别的商家的真人模特拍的服装图片将其头部换成卡通人物或者自己画上一个动漫的头像,肤色再做一些艺术处理,然后用那模特的姿势挎上我们自己品牌的包包,然后摆在网站上展示销售包包,请问这样算侵权吗?如果是侵权,那是侵犯了那商家的什么权利?专利权?著作权?肖像权?请看图片,包包是我们的,模特图是人家的,但是经过处理,头部已经换了。如果你能确定的说,那么就算是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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