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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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7:57
会。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江苏*省*“富民增收33条”意见,逐步建立健全与居民收入、物价水平、财政能力等因素相关联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生本科毕业生每月139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每月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元,上述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相应的减少的具体办法,有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中小学教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
从目前各种媒体报道信息来看,221年养老金上调基本上是可以确定的。
比如在221年年初的时候,《经济参考报》就曾经报道过221年伊始新一轮养老金上调窗口再度开启养老金人员养老金即将迎来实际连涨,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也有望上调,多地已在紧锣密鼓推进。
另外从各级*部门的工作报告来看,我们大概也可以看出221年大概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会继续上调。
而221年养老金继续上调,其实也遵循了养老金调整跟经济发展同步的基本思路。
过去十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不论是GDP增速、社会平均工资每年增速都比较快,在这种背景之下,我国养老金已经实现16连涨,其中在215年之前,每年养老金上调幅度基本上都达到1%以上,从216年之后,虽然养老金上调幅度有所收窄,但每年的涨幅也基本在5%左右。
虽然22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年份,经济增速放缓,另外很多地方都给予企业养老保险优惠*,甚至减免*,对应的22年社保基金的收入也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