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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强制执行后撤诉时需要被执行人去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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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2 19:28

要求强制执行后撤诉时不需要被执行人去。
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已协商解决或者申请人自愿撤销强制执行的,依法是可以的。申请时,必须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去,并提交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经执行庭裁定后,就可以撤销强制执行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2 19:34

申请强制执行后要撤回申请的,不需要被执行人去。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已协商解决或者申请人自愿撤销强制执行的,依法是可以的。但是必须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去,并提交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经执行庭裁定后,就可以撤销强制执行了。
法律分析
申请撤诉是指申请人在立案受理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提出撤回其诉讼请求,包括申请撤回起诉、上诉的撤回和有独自请求权的第三人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条件是,(一)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有独自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二)申请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撤诉。(三)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四)撤诉必须由作出裁定。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2 19:32

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已协商解决或者申请人自愿撤销强制执行的,依法是可以的。
申请时,必须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去,并提交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经执行庭裁定后,就可以撤销强制执行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2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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