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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延长补票“中国铁路法”到底怎么规定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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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6 00:39

火车卧铺延长行程,补票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七条 持通票的旅客在中转站和列车上要求变更径路时,必须在通票有效期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

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更后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分(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时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1、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按第十九条规定补收票价。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

2、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补收至前方下车站的票款。

3、主动补票或者经站、车同意上车补票的。

下列情况只核收手续费,但已经使用至到站的除外:

1、旅客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乘车的,应补签。

2、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

3、持通票的旅客中转换乘应签证而未签证的,应补签。

参考资料来源:12306——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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