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什么意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7:54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1 21:32

  其主要相同点和区别是: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成本法的成本是实际支付的相关的费用,税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
  权益法的成本是采用实际的成本与可享有的企业的可辩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低来确定的.
  二:宣布的股利应该计入的科目:
  相同点:如果是在取得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
  不同点:
  成本法应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则应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计入备查薄)
  三:取得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在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不处理
  权益法下则把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亏损则反之.
  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成本法不处理
  权益法则是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另一方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投资收益

  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的法人,两个会计主体。投资企业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只有当投资企业的成本变动时,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以,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时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属于投资时垫的,实质上是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始终反映的是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成本法就是重成本、轻权益,更好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和收付实现制原则。
  权益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视为同一个整体,一个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始终站在整个集团的立场上,无论是初始投资时或者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时、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均引起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享有的权益变动,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始终能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享有的权益,所以,权益法重权益、轻成本,更好地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