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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社保必须有劳动合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9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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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3:18

在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中,我国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是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网友咨询:

交社保必须有劳动合同吗?

安徽冠亚律师事务所蒋小东律师解答:

缴纳社保并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

按照门的有关规定,职工(含农民工)与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在入职三十日之内,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职工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从企业支付工资之月起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公司给员工购买社保,需要单位相关负责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 1、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 2、单位的社保证原件。 3、代为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参保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当地的《社会保险人员变动申请表》填写并单位盖章。 6、当地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花名册。

安徽冠亚律师事务所蒋小东律师解析:

由于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必须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不缴纳社保有这样几个风险

1、员工申请仲裁或诉讼,公司会被判决补交及可能承担滞纳金;

2、员工可以因公司不交社保为由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除补交社保外,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不缴纳社保,员工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生育津贴、失业金、医疗保险、工伤补偿等,可以主张由公司承担;

4、劳动局因此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5、员工因公司没有社保待遇,而导致员工流失。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蒋小东律师简介

安徽冠亚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小东,擅长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建筑工程纠纷,从业经验丰富,服务态度热情耐心,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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