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5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20:11
伤残赔偿金=江苏省2011年度农村或城镇居民收入标准X20年X10%伤残赔偿比例。误工费=出险日至评残前一日合计天数X原收入月工资/30,护理费=60天X普通护理人员工资标准,营养费酌情,住院伙食补贴=住院天数X50元。除以上赔偿项目外,还主张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超过交强险各项赔偿限额后,按责任比例七三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20:07
伤残能赔根据您父亲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来算,当然也不能死搬这个规定,主要看是以居住地为主,按上一年你们那儿上一年度人均(农村或城市)收入水平来算。对方是机动车人还是非机动车,机动车的话可以以强制险给您全额赔偿。最好把你的联系方式留下(qq),具体和您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20:09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
法律分析
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鉴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20:04
具体查阅最高人民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20:08
如你父亲是城镇居民,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金52682,误工期限:150天*实际误工标准,护理期限60天*53.65,营养期限60天*9,另住院伙食补助费18*住院天数
如是农民,残疾赔偿金:21610,其他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