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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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3:2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自愿、有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转让内容
甲方将其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用于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为年,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用
转让费用为x元,包含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补偿金x元。
四、支付方式与时间
乙方采用现金或实物支付转让费用和补偿金,支付时间与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土地交付
甲方须于20xx年x月x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需经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并由乙方出具交付收据。
六、特殊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须经发包方同意,办理转让手续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交付土地需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与发包方建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4、乙方享有土地使用权、经营决策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5、乙方需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规定的费用和义务。
6、乙方需保护地力,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保护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2、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违约方还需支付赔偿金,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确定。
八、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村民委员会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起诉。
九、生效条件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20xx年x月x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x年x月x日
注:转让指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农户,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承包关系终止,承包期内权益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