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1.第一种情况为一般保证,即在借款期限结束后,若经过司法机关裁决及强制执行,借款人仍未偿还贷款,则出借方有权请求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
2.第二种情况为连带保证,即在借款期限结束后,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还款,出借方均可选择向借款人追讨欠款,或者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