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2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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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0:27
解约后仍未获得应得薪资的劳动者,可先同涉案公司谈判解决此事。如商谈无效,劳动者有权就此问题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人力资源主管机构将依法责令企业限期发放欠薪。倘若企业无视规定并继续拖延不发,则将面临按应支付金额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比例额外赔付劳动者的处罚。另一方面,若劳动者决定放弃投诉或已达到预期效果,还可转入仲裁程序以索回所欠薪资。若对仲裁结果不满,亦可选择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