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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形式的创新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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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6 14:37

主体是村委会和居委会不会变,但是可以创新创立一个新的机构或者组织来进行自治活动,组织形式是村民委员会不能创新,但管理形式可以。

村民自治民主决策的组织主要形式:

1、村民会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会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体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另一种是户代表会议,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由于村民会议是村自治组织的权力机构,因此拥有最高决策权,凡是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不是村民会议的常设机构。村民代表会议的产生主要就是为了解决村民会议召开难的问题,如果不是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就不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而应当坚持通过村民会议的形式讨论决定问题。

即使在可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的村,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等,也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来决定。

3、村民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村委会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中处于执行机构的地位,没有决策权。但实际情况却是,具有决策权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不可能时刻召开,而村级日常事务的处理却是经常大量存在的。

这就要求有一个常设机构对日常事务迅速作出决策,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执行机构的村委会就自然地承担起这一职能,不仅在实际上起到了决策的作用,而且由于日常事务的大量出现而在村级事务的决策中居于中心地位。

扩展资料:

“村民自治”的提法始见于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四个民主"的提法始见于1994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之中。从"村民自治"到"四个民主",我们对基层民主的认识是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

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村民自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6 14:38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组织形式创新应该是对于委员会的创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6 14:38

某县在乡镇“群众考干部”工作中规定,对联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考评,由村民代表做考官,考评内容包括农村工作的亲历感悟、农村*的解读、农村实情的掌握情况等,考评成绩直接影响干部的奖惩“群众考干部”的做法
是村民自治组织形式的创新
推进了基层社会的法治建设
是村民行使监督权利的体现
有利于提*部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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