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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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10:28
*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抵扣联和运输*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密文进行解密,并与*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不包括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专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
工作标准和要求
1.利用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对企业提供的抵扣联进行防伪认证(对计算机不能识别但票面清晰的专用*,按票面信息进行人工校正),根据认证结果的不同,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认证相符的专用*(包括人工校正认证相符)认证完毕后,当场向企业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要求企业当场核对*份数,并返还企业认证相符的*专用*;
(2)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指密文和明文相比较,*代码或号码不符)的*,将*原件退还纳税人;
(3)密文有误、认证不符(不包括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和抵扣联重号的专用*必须当即扣留;对远程认证结果为“认证未通过”的专用*抵扣联,应在发现的当日通知纳税人于2日内持专用*抵扣联原件到税务机关再次认证,对仍认证不符的或密文有误的*,必须当即扣留;
(4)对于扣留的专用*(包括运输*),认证人员应填写《*专用*抵扣联扣留通知书》,随同《认证结果通知书》和《专用*认证结果清单》交纳税人作为扣留凭证,同时填写《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专用*转办单》,与扣留的专用*抵扣联原件及电子数据,于发现的当日移送稽查部门;专用*注明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则须立即将专用*原件和电子数据移送稽查局查处,同时将此情况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要立即将此情况以电话直接通知总局,并最迟于次日将专用*复印件、《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专用*情况表》直接传至总局,同时逐级抄报省局。
2.如果企业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抵扣联已污损、褶皱、揉搓,无法运用认证子系统进行认证的,可允许纳税人用相应的其他联次进行认证(采集),处理方式同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10:28
*认证是指本企业购进,用于在生产或在销售的商品及原材料收到的*专用*,需要进行进项税抵扣的需要进行认证。
认证期限是*开出90天之内,一般要携带认证*的抵扣联*联和税务登记证副本进行*认证。
拿到**后持第一联抵扣联及*联到管辖国税局去认证*真假,认证通过就可抵扣税款,即本月应交国税=本月销项税减进项税,**要在90天以内去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网上认证申请步骤
(一)纳税人携带软盘或U盘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征收岗领取网上认证密钥文件;
(二)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取得网上认证密钥后,需将其导入“电子申报管理系统”;在“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中,选择菜单“基础资料管理”中的“公司资料管理”,在页面最下方,可以读入网上认证密钥,然后点击“省略号”按钮,将*KEY.DAT格式文件导入系统;
(三)确认并选择正确的认证方式:选择菜单“基础资料管理”中的“系统配置”,查看本纳税人采取的认证方式;
(四)纳税人可参考如下的关系对应表,选用正确的认证方式。
提示:
1、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不能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如已成立满一年未有纳税信用 评定等级,请联系主管税务所管理员对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补评。
2、如纳税人不清楚本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情况,可向主管税务所管理员咨询。
3、纳税信用B级企业无法在该界面名册查询,但可登陆使用网上勾选方式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