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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里干了七天,不小心摔骨折了,算是工伤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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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3 14:50

法律分析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摔跤骨折,属于工伤事故,有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进行赔付。在进行完工伤鉴定后,员工的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是由工伤保险承担,其他费用是由公司和个人协商后来约定的。而且在工伤期间,员工工资需要正常发放。发生工作后,先申请认定工伤,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申请,单位不申请的1年内员工和他的近亲属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后,按相关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相关费用按照规定结算。等伤情基本稳定后,留下残疾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原因导致的工伤,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少于工伤保险待遇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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